為加強漁業資源保護,維護漁業生態環境,鞏固禁捕退捕成效,促進我縣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湖南省漁業條例》《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湖南省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號)和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的通告》(2020年7月20日)等法律法規、文件規定以及省市有關禁捕會議精神,決定對我縣主要天然水域實行全面禁漁。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期: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
二、禁漁區:夫夷水、新寨河、凍江河、雙江河、崀河、紫江河等縣域內主要天然水域。
三、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非禁漁區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或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禁止使用各類探魚設備和視頻輔助裝置、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等方法進行垂釣。禁止休閑垂釣漁獲物買賣交易,否則視同非法捕撈。禁止在禁漁區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否則,依法從嚴處罰。
四、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水生水產品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提供交易服務,否則,一律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漁具,對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一律依法沒收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六、從事非法捕撈的船舶一律予以沒收。
七、對暴力抗法、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黨員、干部、國家公職人員有非法捕撈及縱容、包庇親屬從事非法捕撈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紀從重、從嚴、從快處理。
九、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活動,監督和支持我縣漁政執法工作,舉報電話:4811800(縣農業農村局)、4928998(縣涉水綜合執法大隊)、各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電話號碼附后)。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新政通字第54號、第6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新寧縣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來源:新寧新聞網
作者:新寧縣人民政府
編輯: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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